18号文,2021年度校教学成果奖申报通知
江苏省连云港中医药高等职业技术学校
连中医药高职校科字〔2020〕18号
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校教学成果奖的通知
各部门、各系部:
为奖励在教学实践、改革、研究中取得教学成果的个人,发挥教学成果的引领激励作用,进一步提高教育质量。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,现决定开展我校2021年度教学成果奖的评选推荐工作。请有关个人认真总结近几年来开展教学改革的经验,做好2021年度校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条件
1.教学成果奖评选范围为我校2017年以来在职业教育教学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、取得显著成果的教师取得的优秀教学成果。
2.教学成果在评选范围内,但核心内容已经在各级各类教学成果奖评比中获奖的,不参加本次校级评比,但成果符合条件的可以参加即将开始的2021年省市教学成果奖的评选活动。
3.申报教学成果奖的教学成果,需具有原创性,在理论和实践上有所突破,教育理念先进,符合教育发展规律、学校教学规律和学生培养规律;具有较强实用性和可操作性,并经过2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,取得明显实效;具有示范性和指导推广作用,取得较高认同度,在区域范围内产生积极影响。
4.主要形式为教育教学研究成果的实施方案、研究报告、教材(主编)、课件、论文、著作(专著)等,成果要有多样性,形成系列,单一论文不能作为成果形式上报。
二、申报要求
1.原则上,每项成果主要完成人和合作者不超过5人。
2.成果的主要完成人应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、论证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,并做出主要贡献。
3.所有申报的教学成果均应经过实践检验。检验时间指教学成果正式付诸实施或试行的时间,不含研讨、论证时间。申报2021年度教学成果奖的实践检验时间截止至2020年12月底。
三、奖励方式
学校教学成果奖按其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、实现培养目标产生的效果,分为一、二、三等奖三个等级,所占比例分别为总申报数量的10%、20%、30%,由学校颁发证书,其中特别优秀的成果优先推荐到上级部门参加教学成果奖的评比。
一等奖教学成果:应在教育教学理论上有重大创新,在教育教学改革实践中取得重大突破,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、实现培养目标有重大贡献,在区域处于领先水平并产生重大影响。
二等奖教学成果:应在教育教学理论上有较大创新,对教育教学改革实践具有广泛示范作用,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、实现培养目标具有显著成效,在区域产生重要影响。
三等奖教学成果:应在教育教学理论或实践某一方面有明显突破,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、实现培养目标具有明显成效。
四、提交材料
(一)申报教学成果奖提交下列纸质材料:
1.《学校教学成果奖申报表》(附件2)一式一份,填写要求见附件4。
2.《教学成果概述》(格式见附件3)一份。
3.具体教学成果(实施方案、研究报告、教学课件、已正式出版或发表的教材、论文、著作等)及有关获奖证书复印件、实践单位评价意见等一份(需编印目录,统一装订成册)。
(二)申报教学成果奖提交下列电子材料:
《学校教学成果奖推荐成果汇总表》(见附件1)、《学校教学成果奖申报表》(附件2)、《教学成果概述》(格式见附件3),每项教学成果的电子材料一个文件夹。
五、申报时间及要求
1.请各部门按照《教学成果奖评选申报表填写说明》(附件4),认真准备材料,并由部门审核把关,确保真实科学,准确无误。
2.请各部门教科研秘书或部门负责人员于2020年12月31日下午4点前将申报材料集中报送至科技产业处709室,电子版发送至380504158@qq.com。
附件:1.学校教学成果奖推荐成果汇总表
2.学校教学成果奖申报表
3.教学成果概述格式
4.学校教学成果奖申报材料有关要求 (略,见各系部通知文件)
科技产业处
2020年11月11日